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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, May 20, 2007

睇到我眼火爆

估唔到黃金討論區嘅朋友咁有創意,連聖經都攞去影視處要求送檢。一提及呢本「人類文明的一部分,歷代相傳」的書仔有機會被評為二級不雅,即有各大外國傳媒機構報道事件。唉,我哋香港人又成功創造咗一個國際大笑話。

呢個笑話之所以可以流傳開去,全有賴各方單位的幫助。記得當初將學生報送檢嘅時候,影視處將涉及的情色版送檢,當時有審裁員堅稱只要刊物有一部份係不雅嗰份刊物就係不雅。而家有人將聖經裏嘅某啲章節斷章取義攞去投訴,點解又要成本書仔咁睇呢。

報道引述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形容投訴「幼稚、無聊、無知」。「他批評網站的指控並不成立,《聖經》記載歷史,當中確曾出現亂倫事件,但這與贊成、鼓吹是兩回事,當中亦沒有任何性行為的描述。」這些說話套回在中大學生報上,難道不也合適得很嗎? - 《為甚麼要投訴聖經?》(inmediahk.net)

我都唔係太明,佢地話聖經係人類文明的一部份,咁點解之前又要將大衛像攞去送檢?原來我哋嘅社會對於人類文明的組成要求極高,幾百年只係濕濕碎。

香港有司法覆核真係好,最少我哋覺得有部門唔跟法律做嘢都可以有方法阻止佢哋,我都有啲懷疑影視處係咪有權咁做決定。

成件事,我最唔滿意係啲人話嗰啲投訴聖經嘅人濫用投訴制度。

究竟係邊啲人濫用投訴制度先呢?一班所謂身處道德高地嘅人(唔好意思,我字匯唔夠豐富,唔識點樣形容嗰啲以為自己嗰套先係啱先係真理嘅人,暫時用住道德高地先,又或者用「明光社」都可以),見到有啲乜嘢唔滿意,投訴咗先,總之投訴咗就有人做嘢,評咗做不雅又自然會有人罰佢地,幾方便,完全唔洗自己出手。唔該你唔好係佢哋濫用咗投訴制度之後先叫我哋唔好,我只會覺得你有病。

而家問題係投訴制度有問題呀,我哋而家係要一個公平公正公開嘅投訴制度,唔係要一個有病嘅人走出黎叫人唔好濫用。

我住香港,一直都想見到一個法治社會。不過,我成日都只見到一個以法治國嘅社會。仲有,Due process 呀你係邊?我唔係淨係要個答案啱咁簡單囉,我係要個過程都啱呀。

睇到我眼火爆。

睇黎,呢件事都好難就咁就算,我都唔想係就咁就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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